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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回憶的回憶-莒哈絲的記憶書寫  

【作者:DiDi

許多導演都拍過「戲中戲」形式的電影,例如楚浮《日以作夜》、伍迪艾倫《開羅紫玫瑰》、馬丁史柯西斯《雨果的冒險》…,談的是有關「電影」的電影,那麼有沒有一種書寫是關於「回憶」的回憶?近日在敏隆講堂聽郭強生老師主講莒哈絲的小說《情人》,更清楚明白何謂關於回憶的書寫。

 

關於電影的電影,關於回憶的回憶」這幾個字有點霧裡看花,舉例來說,馬丁史柯西斯《雨果的冒險》藉由雨果這個小男孩,探詢素有「電影魔術師」美譽的喬治梅里葉(George Melies,電影中稱為喬治爸爸)的輝煌過去,藉此回溯默片、老電影的興衰起落,是大導演馬丁史柯西斯獻給天下影癡的最佳禮物,這是一部關於「電影」的電影。

 

莒哈絲的小說《情人》則是一本關於「回憶」的回憶。她直接用文本來表現回憶的cut in,用不同人稱、跳接、時態(現在式/過去式)雙軌進行,呈現不同的時空斷片。就像我們回憶過往,可能是被某個畫面、某段音樂、某種情境的既視感Déjà vu所喚醒,然後一直往下挖掘。它們就像甬道的入口,每一次走進都是一段新的旅程,誰能保證同樣一件事的回憶,每一次都完好無缺,情節一成不變?

 

所以說,回憶是動詞。當下的心境會改變部分的回憶,它必須加入現在式,非僅一般的倒敘法。莒哈絲用《情人》為我們示範了何謂關於「回憶」的書寫,開創出小說寫作上的新形式,隨著書中的女主角回到少女時代,印度支那湄公河畔,那個頭戴男帽、繫著兩條小辮子、足蹬金絲高跟鞋,一張被陽光曝曬、過於早熟的臉。

 

關於寫作,莒哈絲如是認為:必須透過某個不可說的、核心的本質所提煉出來的精華才叫寫作,因為寫作從來不是簡單的A、B、C簡答題,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還有更多看不見的衝突。如果書寫不是為了擊破某些禁錮、把不可說的東西說出來,或者揭示人生的徒然,否則為何要書寫呢?那豈不就像迎合大眾口味的廣告文案一樣?

 

理解了莒哈絲書寫回憶的方式,回頭再看她與亞倫雷奈合作的電影《廣島之戀》就更加明白編導的意圖。雷奈拍出了莒哈絲的劇本內涵和文學品味,反觀電影《情人》,採擷文本內容加以放大,並以浪漫的形式重塑故事,但觀眾似乎只記得梁家輝的美臀和法國少女歡愛的香豔激情。也許,只有莒哈絲才有能力詮釋莒哈絲,書寫何謂「在我的人生中,很快就太遲了。十八歲,就已經太遲了。

 

 

 


文章來源:DiDi文字詩流域 (已授權)
作者介紹: D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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