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下重手,非公務機關洩個資最高罰千萬
為了防止個人資料外洩,行政院會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修正草案。對於非公務機關洩漏個人資料的情況,罰款將提高到2萬元至200萬元,情節嚴重者可處以1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的罰款。
國發會表示,行政院已經通過了國發會擬定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修正草案,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此修正草案是為了符合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的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在3年內完成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意旨。此外,此修正草案還旨在解決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分散式管理下的實務監管問題,並與歐、日、韓等國際趨勢接軌。
如果您正在經營電商相關業務,請務必進行相關應對措施,確保您的業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以下是一些可以改善的方向:
1. 為您的網站平台加裝SSL安全憑證,以加密形式進行資料傳輸。(免費申請管道)
2. 網站平台避免以明碼形式顯示個資,如姓名、電話、住址、信用卡號…等。
3. 定期對您的個人電腦進行掃毒。
4. 不要點擊來路不明的郵件、Line訊息或網站連結。
5. 避免使用免費信箱當作您與客戶聯繫的窗口。(甚麼是企業級信箱)
6. 控管非必要員工能接觸到您客戶的個資。
部分資料來源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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