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智邦生活館: 生活話題

房客可以提前解約?  

春嬌離開志明後,帶著兩個活潑好動的小孩小明和小華,北上依親。找了大半個月都好不順利,只好趕緊租個房子安定下來,否則昂貴的旅館費可是吃不消的!但是租房子真不容易,報紙、網路上的租屋訊息雖然不少,可是便宜又優質的好房子–可真不容易找啊!終於,春嬌找到了靜巷、生活機能佳的東區1樓「雅房」一間,房租每月才4000元、押金8000元,如果勉強說唯一的「缺點」是–要和房東同住。

春嬌帶著小明和小華去看了房子,房東是個老爺爺,才一會兒,三個人就全體一致同意–承租啦,因為小朋友說:「老爺爺看起來好慈祥!」「而且,老爺爺家有養『小動物』耶—媽媽好不好!」小華興奮地說著。其實,小朋友是看中老爺爺家的「小動物」,那是一條身形比小明還高還壯的「大丹狗」。大丹狗老半天都睡在那兒,還真是「乖呀」!春嬌很爽快地付了定金,不久就簽約(書店版租約),搬進來了。

禮拜一,老爺爺一大早就到榮總定期門診,出門前,老爺爺用鄉音很重的「山東腔」,再三叮嚀春嬌和2個小朋友:「咳-咳-,你們要記住喔,俺家的狗『小黃』是很乖啦,但是不要去吵牠喔,牠睡醒後可是發脾氣的!咳-咳-,千萬千萬不可以去逗牠喔,一定-咳-咳-一定–要記得喔!」

「爺爺,好啦-好啦,我們知道啦…」春嬌睡眼惺忪地,跟著小朋友頭點個不停。老爺爺才剛出門,春嬌就進門繼續夢周公了。至於,2個小朋友可老早就想把屋頂掀翻了,小華踢著睡夢中的小黃:「小黃-小黃–我們出去玩啦-」。但小黃一動也不動,還是「攤」在那兒。

小明也來鬧小黃:「HELLO–大笨狗–大笨狗–大笨狗…」小明可真是樂瘋了!突然間,被吵醒的小黃,眼露凶光,大吠一聲,咬住了小明的小腿…

「媽–媽–」小朋友的大叫聲,驚醒春嬌,馬上從床上跳起來。不得了–,趕緊把小明送醫。

春嬌母子3人可嚇壞了!老爺爺一回家,他們就急著說,要「搬家」了!(1)老爺爺起先堅持已經簽了1年租約,一定要住滿不可以提前退租。(2)但春嬌實在不敢再繼續住下去了,再三好言請求。最後,房東爺爺說:「好–但是2個月(8000元)的押金,俺可是無法退的喔!」房東爺爺這樣講有理嗎?

【評評理】

房客與房東簽了1年的定期租約,一定要住滿,絕對不可以提前退租?


房客與房東簽了1年的定期租約,房客在法律上,遇到特殊事由發生時,可以主張提前終止租約。依一般最常見的書店版租約,也賦予房客可以提前終止租約(書店版租約第18條:「租賃期間內乙方(房客)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房東)1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參照)。因此,房客如與房東簽的是書店版租約、或崔媽媽版租約,即使租約還沒到期,房客如果想提前終止租約,依照雙方的租約約定,是可以的;也是房客的權利,房東不可以拒絕。

然而,如果雙方租約沒有約定「房客得提前終止租約(或一般所稱之「解約」)」條款時,房客可以提前終止嗎?在法律上,「定期租約」,對房客、房東而言,是權利也是義務;「定期」,對雙方來說都是保障。以「租期1年的定期租約」來說,房客有權利住滿1年,房東則有義務提供房屋讓房客住滿1年(即不可另租他人,或違約趕人)。另一方面,房東在這1年期間,有權利收取這1年的租金(房客不可以違約拒絕付租);房客原則上在1年租約存續期間,有義務支付這1年的租金。

在雙方租約沒有約定「房客得提前終止」時,在司法實務上,認為只要房客願意賠償房東相當程度之損害,即使租賃契約定有存續期間,亦應允許房客提前終止。(最高法院18年上字第2001號民事判例參照)只是,房客願意認賠,這「相當之損害」如何認定?在雙方未約定時,比較容易產生爭議。

解決這樣的爭議,可以參考一般有約定的情形:依一般最常見的書店版租約、或崔媽媽版租約的「房客得提前終止」條款。房客如欲提前終止時,依民法第450條第3項規定,一般應提前1個月通知房東,房東依約可以請求房客於終止時給付1個月的租金以為賠償(或補償)。例如:原訂租期為96年1月1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止,房客如因故希望住到96年7月31日就好,房客應於6月30日前通知房東提前終止的事由,當然7月份的房租房客仍應依約給付,且應於7月31日搬家前,依照契約約定再多給付房東1個月的租金作為賠償(或由房東於押金中抵扣1個月)。

然而,有時候房客因為實在多住一天都受不了了,要求隔天就要搬家等等。這時候,因為房客沒有依照法律規定提前1個月通知房東,房東可以請求房客支付當月的租金損失;另外,依租約約定再多給付1個月租金給房東。因此,在這種房客臨時表示馬上要搬家的情況下,房東說要扣抵2個月押金(或說2個月押金要沒收云云),基本上並沒有錯。

因此,在雙方租約沒有約定「房客得提前終止」時,房客要賠償房東「相當之損害」,可以參考以上的例子。也就是:(1)房客要提前1個月通知房東,當月租金仍應給付,再賠償房東1個月的租金損失。(2)在房客突然說,幾天後馬上要搬家的情況,則應給付房東2個月的租金,作為賠償。房東房客協商時,可以參考看看。

在法律上、或一般租賃契約上,允許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的事由,還有哪些?


除了租約明訂房客得提前終止之事由(例如:前述「房客得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之外,在法律上,房客還有哪些可以依法有權提前終止租約之事由,常見的有下列幾種情形:(1)承租的房屋有瑕疵,危及房客(含同住家人)的安全、健康(民424)。(2)依法律及租賃契約,房東有修繕的義務,經房客催告而仍不修繕時(民430)。(3)承租的房屋有一部分減失,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使用目的(民435)。(4)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不能使用、收益(民436)。(5)房客死亡,其繼承人得通知房東終止租約(民450Ⅲ)。

房客如依以上(1)至(5)之事由終止租約時,是依法律規定行使其權利,房東不得要求抵扣(沒收)押金或賠償,應特別注意。

房東爺爺說:2個月(8000元)的押金,無法退還,有理嗎?

依民法第424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以上述這個故事為例,雖然春嬌在簽約前已經知道房東有養狗,但因大狗在客觀上確實有危害安全之虞,春嬌在小孩被狗咬傷後,主張依民法第424條規定終止租約,在法律上應是允許的,房東爺爺依法應退還春嬌全部押金。


作者相關文章



開闊視野搭配隱藏設計,為55坪極簡現代宅,更簡單舒適的視覺饗宴


填縫劑、矽利康差在哪?磁磚填縫劑百科:材質、顏色、防水性、乾燥時間最強指南!


化身個性宅邸屋主!47坪毛胚屋大改造,打造工業風與文青氣息並存的訂製私宅


3個居家植物園裝修指南,室內種樹、種菜都OK!


新婚、情侶同居生活指南!讓共享空間更自在的 5 個設計提案


格局可以不講邏輯?這 4 種非傳統格局設計反而讓家變得更好住


18坪小宅以莫蘭迪色系、開放格局、多功能空間,實現對家的想像


新北蘆洲28坪智能宅陪你好好過冬!機能布局公私分明,打造生活與WFH的儀式感


讓客廳成為身心舒活幸福基地的七大關鍵


不動格局的小宅放大術!讓櫃體設計隨著空間起舞,打造零死角奶油北歐宅


生活創意從Zakka美學的細節中悄然綻放,以簡約設計打造一家人的靜好時光!


單身不是將就,而是講究!設計家嚴選4大「單身宅」設計案例,帶你探索單身貴族的優雅日常


25坪中古屋翻新!將窗外的日光綠景迎接入內,包廂式書房、文青感馬賽克中島廚房與寧靜臥房,好療癒~


2025豪宅稅懶人包:豪宅稅如何認定?計算方式?下修後門檻是多少?貸款限制一次搞懂!


別人的小坪數空間,好像比較大?蒐集多個真實裝修案例經驗談,7大QA解析小宅格局、收納、動線、複合機能設計~


【不動產 HOUSE 情報站】文章合併公告


車庫這樣規劃超實用!必懂 4 個車庫設計Q&A,一秒化身專業老司機!


老屋翻新藏陷阱!第三手中古屋局變更困境&裝修許可申請問題,靠這招順利解套!


隱形收納+彈性拉門,32坪毛胚屋變身時髦的北歐風接待會館!


入宅儀式有必要嗎?新家簡單「入宅儀式」全攻略!入厝步驟、禁忌與必備物品一篇搞定

分享至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