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簽定合約?
蔣先生買了一間34坪的新屋,在看完設計師給的圖說後,當天就與設計師簽約了,之後也沒有去監工,等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後,發覺廚具及空調沒有安裝,而且少了許多櫃體。設計師表示是照合約內容施工,此時才發現內容的確沒有提到這個部分,對於規劃的細節也都含糊帶過,因此只能自己再出錢安裝。這樣的問題是否在當初簽合約時就要注意呢? 溝通必知 1 簽約流程要清楚 通常在設計師初步解說平面規劃圖說後,確認整體規劃無誤,才會開始進入簽約的程序,簽約後也才會再針對細節部分提供更多的圖說及工程解說,若要將工程委託設計師要再簽工程約。 溝通必知 2 文字合約保障權益 只要同意將設計或工程委託特定人,不管是室內設計師或裝修工程公司都應簽定文字合約,若委託的人是自己的親友更應該簽約。 溝通必知 3 合約簽定要完整 一般施工合約多含監工,因此簽了設計約,還要簽訂施工約,如果沒有簽施工約,容易讓設計師推託監工責任,形成漏洞。 溝通必知 4 充裕時間詳讀合約 一般來說,簽約不需當日就簽訂,屋主有權將合約帶回去仔細詳讀後,確認一切無誤,再與設計師訂定合約,通常可以有 7天的考慮時間。 溝通必知 5 確認合約內容是否完整 合約書中都會標明施工日期及施工時間甚至是變動的可能性標明,也會附有建材估價單以及各項工程款表格,屋主必須仔細核對各項工程的單價與數量計算是否合理,設計費及監管費是否都包含在其中,這些費用的問題,都要確認後才能簽約。 溝通必知 6 任何追加都應入約 契約中應說明如果有任何工程的追加,一定要經過雙方書面同意,以免日後引起爭議,其他如付款方式、整體設計表現與驗收標準等項目,最好都有文字的簽署,才有依據可證明。 溝通必知 7 合約中標示建材等級 很多裝修糾紛案,都是對於建材用料等級不同而發生爭議的,因此在訂定合約前,就要確認所有建材用料等級。由於屋主對於建材多半不了解,需要在事前多與設計師溝通。 溝通必知 8 附進度表掌握工期 有的設計師在合約書中會標明施工進度,屋主必須請設計師逐步說明,了解施工的狀況,並掌握施工的日期,避免突發狀況產生。 溝通必知 9 合約章要完整 簽約時必須要核定合約上簽約人或公司的大小章,保存正本合約並檢查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如果發現有違反自身利益的條款,可請設計公司重新擬定。 溝通必知 10 保存合約保障權益 所有的合約資料,屋主都要保存,甚至日後有變更而簽署的任何資料,都要一併增加進來,讓合約完整,如果日後發生問題,便具備完整的裝修資料,調解的單位也比較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