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豪宅按實價課稅?
僅豪宅按實價課稅? 不符租稅公平原則繼先前財部宣示將加強查緝頻繁交易之不動產物件後,立院財委會又有最新『指示』。根據經濟日報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做成決議,要求財政部應會同相關單位,在一個月內研議房屋(總)價格逾5,000萬元,且半年周轉一次者,就其出售房屋的交易所得,採實價課稅。購買預售屋者,在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轉售者,也須負擔相關稅負,藉此抑制房市炒作。台灣房地產炒作套利風氣極盛,除了國人對不動產財富形式的迷戀外,更重要的因素,就是稅制、稅基嚴重扭曲;和國外課徵資本利得稅及高稅率持有稅相比,國內制度可說完全相反。國內一般不動產交易,土地部分原則免稅,而只要在同一年內交易,在公告現值沒有變動之下,土增稅負也是零。房屋稅部份,則是視出售者有無提出買進成本資料,如無資料者,則均按財政部所訂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計算所得課稅。只是,該課徵稅基是28年未檢討變動的房屋評定現值;以房價水準最高的台北市為例,與實際房屋造價差距竟達10倍以上(按業者說法,北市單坪房屋造價為17~20萬,然至去年為止,北市稅捐處沿用的10層大樓房屋評定現值,換算為單坪數值僅1.5萬左右)。由此我們可發現,不動產商品不但套利轉賣好賺,還不用負擔太多稅負;尤有甚者,正因為稅基與實價之間的極大差距,不動產更成了富人節稅避稅的最佳工具。這正是台灣房市易於炒作,長期房價易漲難跌的另類真相-稅基偏離交易實價,提供套利、避稅之溫床。無怪乎過去只要提出按實價課徵房地產相關稅負之賦改意見時,業界絕對搬出『房市會崩盤』的說法阻擋。這一年多來資金行情兇猛,大台北房價帶頭猛漲(買單者多是海內外富人階級,但不見得是套利投資行為),致使高房價成為民怨首位。今年以來一連串『改革』:包含稍早的六大健全方針,近期熱門的社會住宅,及財政部慢半拍,但終究有所回應的查緝宣示,乃至立委針對豪宅炒作的砲轟,都是在這種民氣可用的背景下出現。然而我們必須指出,雖然豪宅確實是目前都會房價飆漲的始作俑者之一(肇基於國內不動產的過度比價現象),然僅針對豪宅進行實價課稅,也是標籤化、不符合社會正義及租稅公平之事;且投機套利者真正操作的標的,絕對不只所謂的豪宅。立院財委會如此決議操作,明眼人一看便知,難與選舉脫離干係!何況,5,000萬以上真的就是豪宅?以目前北市新案單價動輒60、70萬的水準,大約一般稍大坪數換屋產品,加個車位就很容易超過這個標準。請問,這種一般換屋產品也叫做豪宅?近年國內房價不正常飆漲,表面上是過多資金流入所致,但長期關鍵更在於稅基和實價(交易價)之偏離,所有物件皆然。豪宅按實價課稅,不僅不符租稅公平,其實也和豪宅稅無異,對有錢人是九牛一毛,宣示意義遠大於實質。 政府如真的有心改革,按實價課稅,則應要『一視同仁』。如擔心庶民賦稅負擔加重,大可在制度設計上,採取稅率差別更大的分級制度;再配合今年嚴格執行的住宅自有普查,只要是真正自用,且僅擁有一戶房屋者,稅率再減輕,反之則加重課稅,頻繁交易者當然也要加重課徵營業稅甚至資本利得稅。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www.myhousing.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