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簡章與申請表下載 *104年71-8月15收件*

「祥和慈善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及申請要點 第一條 祥和慈善基金會創辦人為潘孝銳先生,本會成立獎助學金之宗旨在鼓勵清寒子弟能安心就學,協助陷入困境家庭能得到及時幫助,本著人文、關懷與照護,希望能幫助弱勢孩子,發揮企業價值造福人群。
第二條 申請對象為設籍本市大專校院(含專四)以上學生,每名新台幣2萬元。共計150名,訂於9月發放。
第三條 申請及作業期程: 5月公告於本網站,7月1日-8月15日收件(以郵戳為準)進行審核及訪視、9月初公告審查通過名單,9月中旬公開儀式頒獎。(未出席領奬者視同放棄)
第四條 申請資格: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全職之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學業成績自然組逹到80分以上,社會組逹到85分以上,操行逹到80分以上,限清寒、低收戶之學子。

第五條 申請本獎助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相關證明文件。 四、檢附前一年志工服務時數。
第六條 申請本獎助學金所檢附文件,如發現虛偽欺騙或造假情形者,得追回已受領之本獎助學金。
第七條 申請本獎助學金 (每年發放名額由當屆董事會決定) 經審查通過後,得擇期舉辦公開致贈頒獎儀式。
第八條 本要點經本基金董事會第十屆第三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招牌名稱:祥和慈善基金會
* 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莒光街127號
* 電話:07-551-3874
* E-mail:ksh@xh.org.tw
* 網站:http://www.xh.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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