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幸福-第八屆全國安寧療護繪畫比賽
情報員七號 提供於 2013.03.13 | Tagged as: 活動
比賽緣起
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多年來以獎勵藝術創作的方式,來架構幸福人生的願景,讓參賽者能透過畫筆揮灑出多彩多姿的生命美學。基金會希望將安寧療護與生死教育,結合生活藝術而成為「生存美學」。
我們擁有以不同藝術創作媒材的表現,來推廣安寧療護與生死教育的經驗,包括經營七屆的「全國安寧療護繪畫比賽」、四年的「生命美學說故事」、四屆的「本土生命繪本暨動畫創作徵選」、三年的「用繪本傳送愛」、繪本創作工作坊以及繪本讀書會等不同類型的活動。
因此基金會本年度集結過去的經驗,轉化蛻變出新型態的繪畫比賽,期待以全新的面貌,永續推廣安寧療護與生死教育的重要性,以比賽活動、專題講座及巡迴展覽的方式,獻給在夢想與現實中努力的每個人。
徵件主題
有一種感動,叫幸福;有一種滋味,叫幸福;
幸福,是一種微笑;幸福,是一則故事;
如果,生命可以傳唱,基金會期望大家,用一種屬於自己生命中幸福的微笑出發,
畫出生命中讓您從心中綻放幸福的時刻。
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舉辦「全國安寧療護繪畫比賽」七年以來,
徵選出好多好多來自每個人心中關於安寧療護的感人畫作;
今年,我們要收集一種名字叫「幸福」的故事。
幸福,是什麼?
孩子臉上的幸福;家中一盞溫暖的燈;一碗熱騰騰的麵;一句讚美的話語……請將那一刻的幸福記錄下來,讓我們有機會將這份感動儲存起來,讓這個世界綻放出更多的幸福!
參賽對象、規格
◆繪畫類(一般組、醫護組)
◆插畫類
參賽規則
1、 參加資格與身分不限,針對主題創作,均可報名參加。
2、 可同時參與繪畫類與插畫類,但各類只限投稿一件作品。
3、插畫類文字檔為5幅連作之故事情節大綱,字數300字為限。
4、繪畫類-醫護組須於報名表檢附工作證或學生證影印本。
5、 凡參加作品均需著作權為參選者本人所有,如使用他人之著作物,另須檢附授權證明文件。
獎勵辦法
◆繪畫類徵件
獎勵辦法:取首獎二名(一般組與醫護組各一),入選若干名、人氣獎一名。
首 獎:獎金NT$ 30,000元整,獎牌乙座。
入 選:獎金NT$ 10,000元整,獎狀乙只。
人氣獎:獎金NT$ 5,000元整,獎狀乙只。
◆插畫類徵件
獎勵辦法:取首獎一名,入選若干名、人氣獎一名。
首 獎:獎金NT$ 30,000元整,獎牌乙座。
入 選:獎金NT$ 10,000元整,獎狀乙只。
人氣獎:獎金NT$ 5,000元整,獎狀乙只。
◎人氣獎說明:待收件截止後,將由本會成立初選委員會,選出符合本次繪畫比賽理念作品,並於本會網站上進行投票選拔,人數最多者即為得主。
比賽時程表
作品收件截止日期: 102年08月30日 (以郵戳為憑)
人氣獎投票 期程: 102年09月15至10月15日
得獎名單公佈日期: 102年10月25日
頒獎日期 : 102年11月10日
退件日期 : 102年11月30日前 (以張啟華基金會網站公佈為准)
注意事項
1.活動報名表各欄資料須填寫清楚齊全,附件一、二須列印紙本與作品原件一同寄至本會,簽
名處都須作者親自簽名不可電腦簽名。
2.評審委員可視參賽作品狀況,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3.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獎金超過法定額度時需自行負擔15%所得稅。
4.得獎者須將得獎作品原著之所有權轉讓與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並須簽訂著作權授權同
意書,由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取得所有著作財產權及相關一切權利。
5.參賽作品一經錄取,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未經錄取之作品可由主辦單位辦理代寄退件(貨
到付款、郵費請自行負擔)。
6.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違反
前述規定經證實者,得逕行取消名次,除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另需自負法律責任。
7.主辦單位需對參選之作品善盡保管之責,但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
償之責。
8.插畫類若為共同創作者皆須簽署同意書,獎狀分別頒發,獎金由一人代表領取。
9.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或需有委託人代領,並請自付參加頒獎典禮之交通費用。
聯絡資訊
資訊網站:http://www.zhangqihua.com.tw/
連絡電話:07-2235828
地 址:80047高雄市新興區尚信街44號
聯 絡 人:執行秘書 江欣怡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毛毛蟲兒童哲學基金會
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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